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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19冷氣家電尚未建置完成 欲購買亦可來電洽詢 (02) 2958-8911
2025-03-21補助最新消息NEWS
經濟部114年續推家電補助 暫定受理申請至10月底
114年度「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」宣布啟動!民眾只要將家中老舊冷氣機及電冰箱汰換為一級能效產品,每台新機可申請補助3,000元。經濟部表示,受立法院凍結部分補助預算影響,預估今年將減少補助60萬台,並縮短申請期間至10月底,如經費用罄則提前截止受理。呼籲有補助需求的民眾把握機會,及早汰換家電完成申請作業。
補助專線電話(02-29559666)
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入口
https://save3000.moeaea.gov.tw/subsidy02/index/index.aspx
為賡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,以節能減碳及促進綠色消費,總統今(14)日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、第31條條文。
財政部說明,貨物稅條例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一、112年6月15日起至114年6月14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、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(以下合稱節能電器)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,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2千元。(修正條文第11條之1)
二、刪除逾期繳納貨物稅加徵滯納金計徵方式及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等規定,回歸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辦理。(修正條文第31條)
財政部進一步說明,按購買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,買受人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之期限,為購買日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。考量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,上開條文修正生效日為112年6月16日,為保障同年月15日購買節能電器者之退稅權益,該部發布解釋令,規定於該日購買節能電器之買受人,其依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税額之期限,為該條文112年6月16日修正生效日之次日(即同年月17日)起算6個月(即同年12月16日,遇假日順延至同年月18日)內。
財政部表示,上開貨物稅條例修正案有助提升民眾選購節能電器意願,創造節電效益、抑低二氧化碳排放,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,該部將加強宣導該項節能減碳利民措施,俾利各界充分瞭解,確保民眾退稅權益。
線上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-財政部稅務入口